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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数字服务法案》和《数字市场法案》的草案,这是欧盟20年来在数字领域的首次重大立法,旨在厘清数字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和遏制大型网络平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本次立法于今年2月启动,并在6月份向全世界公开征询意见。据估计,考虑到欧盟各国政府和欧盟议会所需要的反馈时间,两项法案还需要一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生效。
外界普遍预计,本批法案如果最终生效,将对苹果、facebook、亚马逊和谷歌等美国科技巨头在欧盟的运营产生重大影响,甚至改变其“运营方式”。
牵头本次立法工作的欧盟竞争委员会委员玛格丽特•韦斯塔格尔此前对媒体称,两项方案传达的信息很明确:不能让几个公司的商业和政治利益决定欧洲的未来,欧洲必须建立起自己的条款和标准。
具体来看,《数字服务法案》草案侧重社会责任方面,旨在加强网络平台在处理虚假信息、恐怖主义、仇恨言论等非法内容以及假冒伪劣产品方面的责任。
《数字市场法案》则侧重于经济方面,主要目的是确保企业在欧盟市场范围内能够与享有“看门人”(gatekeeper)地位的网络巨头展开公平竞争。
欧盟官员在新闻发布会上也对“看门人”进行了解释,即在欧盟市场运营核心平台服务,有广泛的用户基础,牢牢把持市场优势地位。核心平台服务包括网络中间服务、搜索引擎、社交媒体、视频分享、操作系统、云计算和广告投放等。
但本次法案并未点名哪些公司将被列入“看门人”名单,不过外界普遍认为,美国科技巨头大概率会被囊括其中,因为按照上述定义,欧盟目前没有可以与美国巨头抗衡的公司。
正如在世界许多其他地区一样,在欧洲,苹果是最受欢迎的手机制造商,谷歌主宰着搜索引擎和在线广告业务,facebook把控着数个使用人数最多的社交软件,亚马逊控制电子商务。另外,欧洲公司的云服务基础设施主要来自微软和亚马逊。
在发布会上,欧盟官员列举了一系列大型平台妨碍竞争的做法,比如从不同服务里整合用户的个人信息,在平台上优待自家产品和服务,利用平台商家产生的数据开发竞争性服务,无法卸载平台预装应用等。
针对此类违规行为,《数字市场法案》草案提出了严厉的惩罚措施,罚金最高可达公司年营业额的10%。而对于有“系统性的不合规行为”的平台,欧盟监管者可能会采取针对公司“结构层面”的整治措施,暗指可能拆分科技巨头的欧洲业务。
欧盟委员会市场专员布雷顿此前表示,科技公司越做越大,因而无法受到监管。在某些情况下,欧盟有权对其实施结构性分离。
来源:https://dy.163.com/article/fttv4iur0512b07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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